1、道路救助基金的钱哪个来还
道路救助基金的钱由责任人偿还,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:
1.当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每人身伤亡,且出现抢救成本超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、肇事机动车辆未参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、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等情形时,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丧葬成本、部分或者全部抢救成本。
2.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。这意味着,道路救助基金并非一种免费的援助,而是一种垫付机制,最后的成本应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。
2、救助基金追偿情形有什么
救助基金的追偿情形主要包含以下三种:
1.抢救成本超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;
2.肇事机动车辆未参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;
3.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的。
在这三种情形下,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丧葬成本、部分或者全部抢救成本,并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。
法律快车提醒,这类追偿情形的设定,旨在确保救助基金可以得到有效借助,同时也可以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起应有些法律责任。